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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admin 常州律师 2024年04月26日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目的和犯罪客体。前者是为公司设立或扩大再生产筹集资金,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侵犯的是国家对股票、债券的管理制度;后者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若不及时处理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可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而集资诈骗罪若不及时打击,可能导致投资者资金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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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通常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如罚款、有期徒刑等;而集资诈骗罪则更注重刑事打击,如拘役、有期徒刑及罚金等。选择处理方式时,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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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若情节较轻,可通过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方式处理;若情节严重,则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集资诈骗罪,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可分别采取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事措施。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调查取证,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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