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经济仲裁和解的原则是怎样的?
经济仲裁的特点如下:
1、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专家,由于民事纠纷和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2、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自觉执行裁决;
3、仲裁程序相对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成本低,与诉讼制度相比,对当事人更有吸引力;
4、仲裁一般不进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自愿原则。
2、仲裁独立原则。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2、仲裁独立原则。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经济合同仲裁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3)回避原则;
(4)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仲裁的原则;
(5)先行调解的原则;
(6)—次裁决原则;
(7)仲裁机关依法仲栽,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干涉的原则;
(8)当事人对争议问题有权进行辩护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经济仲裁委员会是能够公正、及时的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的仲裁机构。具有非营利性、独立性、民间性的特点,目的是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1、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专家,由于民事纠纷和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2、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自觉执行裁决;
3、仲裁程序相对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成本低,与诉讼制度相比,对当事人更有吸引力;
4、仲裁一般不进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自愿原则。
2、仲裁独立原则。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2、仲裁独立原则。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经济合同仲裁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3)回避原则;
(4)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仲裁的原则;
(5)先行调解的原则;
(6)—次裁决原则;
(7)仲裁机关依法仲栽,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干涉的原则;
(8)当事人对争议问题有权进行辩护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经济仲裁委员会是能够公正、及时的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的仲裁机构。具有非营利性、独立性、民间性的特点,目的是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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